為落實節能減碳措施,行政院長陳冲今(5)日在行政院院會表示,除了維持社會安全穩定目的的用油外,政府機關101年節約用油目標提高為3%,請各機關落實辦理,以因應油價調整,鼓勵節約用油。
行政院100年5月原核定經濟部所報「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專案計畫」,其中節約用油目標以每年用油量較前一年減少1%為原則,並依執行成效逐年檢討,行政院今宣示,今年的目標提高至3%。
陳院長指出,行政院院本部落實的具體作法包括:巡視行程的視導車隊縮小規模,在無安全顧慮及行程單純情形下,儘量借用當地車輛就近支援,減少往返路程耗油;現有公務車採集中調派共乘方式,並鼓勵同仁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此外,每月評估公務車油耗量,覈實核銷油料,油料耗用偏高即安排車輛進場養護,已屆報廢年限且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50%以上的車輛,即辦理報廢;汰購車輛也要優先考量採購省油車種,依規定逐年汰換現有汽油車型,以達節能省油目標。
另外,由於有些石油煉製業者對台灣環境有影響,但是產品又大量外銷,陳院長指示經濟部檢討「石油管理法」。
陳院長表示,「石油管理法」第15-1條有關加課石油基金的課徵原因範圍太小、第24條有關石油安全存量計算是以國內銷售量做計算標準,不包含外銷及第34條有關石油基金收取對象不包含輸出業等,這些條文是否公平,請經濟部予以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