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行政院核定「配合募兵制軍職人員待遇調整案」

日期:102-12-26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近來社會各界關切「募兵制」推動情形,並提出諸多建言,實施「募兵制」為我國兵役制度重要轉型工作,事涉國防安全及國家長遠發展,政府推動的決心向來沒有改變。近2年志願士兵招募成效不如預期,如何使青年學子願意從軍,並長留久用,已是募兵制成敗關鍵,由於國軍人力獲得須與其他職場競爭,因此適度調高相關薪資待遇,將是成功推動募兵制的先決條件。

為增加招募留營誘因,江院長已於昨(25)日核定國防部「配合募兵制軍職人員待遇調整案」,包括調增士官、士兵之志願役勤務加給每月2,000元至4,000元,及將外島地區第一級(南沙)和第二級(東沙、大膽及二膽等地區)地域加給,分別由現行12,360元及9,790元調增為20,000元及12,000元,並均自103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次志願役勤務加給之調整,係以志願役士兵為優先,各等階軍官待遇未作調整,以志願役二等兵為例,每月薪資由現行29,625元,調高為33,625元,倘又於南沙外島地區服役,加上地域加給20,000元,每月薪資可達53,625元。另考量其他實施募兵制國家經驗,士官均為部隊主幹,且幾由資深士兵升任,兩者具密切連動關係,我國目前亦朝此方向推動,為鼓勵資深優質士兵升任士官,促進募兵制之穩定發展,本次士官部分(不含士官長)一併調增2,000元。至其他包括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留營慰助金等項目,將視志願役士兵獲得情形及政府財政狀況,列為後續推動方案適時再予檢討。

行政院表示,實施募兵制並非一蹴可幾,執行過程必然面臨許多問題與挑戰,應循序漸進,因時制宜,持續檢討精進,行政院已成立「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由林政則政務委員定期召開跨部會會議,協調並整合相關資源,以有效落實政府「募兵制」政策目標。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