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今(16)日下午接見立法委員黃昭順及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朱溥霖等一行人。江揆不僅正面回應中藥商聯合會的四大訴求,也承諾保障中藥商的生存權及工作權;同時,中藥商聯合會對於行政院正面回應表示肯定,並明確表達支持政府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朱溥霖今日率領公會代表拜會江宜樺院長,除關切服務貿易協議對中藥業之影響,更提出要求成立損害救濟、稅制優惠、兩岸輸出入中藥材平等對等、不准陸資從事中藥材零售業務等四大訴求,以及陳訴藥事法第103條有關中藥商申請執照規定之疑義。
行政院表示,關於中藥商聯合會主張政府應採取損害救濟措施,行政院衛生署回應已針對中藥產業規劃7年振興輔導措施,每年補助新臺幣2千萬元,使服貿協議對中藥產業之衝擊減至最低。至於中藥材在稅制方面的優惠措施,江院長也當場指示相關機關積極研議。
另外,中藥商聯合會也提出「不論從大陸輸出中藥材至臺灣,或由臺灣輸出中藥材至大陸,基於平等對等原則,兩岸在檢驗方法、檢驗標準與文件、進口程序應一致」之訴求,江院長表示,中藥商的立場與政府一致,政府相關機關將朝此方向努力。關於業者憂慮「陸資從事中藥材零售業務」的訴求,江院長則強調並不開放中藥材零售,且責成行政院衛生署及經濟部等相關機關嚴查並從重處分。
至於中藥商聯合會所提出藥事法第103條解釋乙節,江院長當場指示衛生署妥處,並進一步承諾,政府將保障中藥業的生存權、工作權(不涉及中藥調劑權)。
今天拜會院長的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的代表包括理事長朱溥霖、會務顧問陳崇哲、公關應變委員會主任委員莊文熙、秘書長陳玉利;另外還有台北市中藥商同業公會理事長連俊英、新北市中藥商同業公會理事長林春夏,以及立法委員黃昭順。行政機關陪同江院長接見的有經濟部卓次長士昭、行政院衛生署許副署長銘能、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黃主任委員林煌、財政部關務署饒副署長平、經濟部投審會張執行秘書銘斌、行政院內政衛福勞動處沈副處長生財及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何參議忠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