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1)日通過國防部「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國防部表示,近來酒駕肇致無辜路人死亡案件頻傳,輿論認為酒後駕駛罪刑度過輕,無法遏止犯罪,法務部前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並經行政院第3317次會議討論通過,而「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為該條文的特別法,為彰顯國軍遏止酒駕決心,秉持「特別法不得低於普通法」等原則,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
國防部指出,本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將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5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11%以上,認定為不能安全駕駛之標準,違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之處罰種類,提高法定刑下限。(修正條文第1項)
(二)加重結果犯,而致人於死者,將現行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將現行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正條文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