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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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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直接停建核四有違法之虞

日期:102-03-15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5)日在立法院表示,行政院未經公投直接停建核四是違法的,行政院不會作此考量。江院長說,民國89年扁政府停建核四,4個月後又恢復興建,一方面是因為對整體經濟的衝擊非常大,在那期間股市掉了將近2000點,市值損失超過1.25兆。就程序上來講,當時大法官質疑,對於立法機關通過的預算案,沒有尋求立法院同意就斷然宣布停建,違反行政立法之間的分際。

江院長說,行政部門目前能做的是,第一,政府將用最嚴格的標準全面檢視核電安全,尤其是核四;第二,如果核四是安全的且得到原能會認可,政府主張應該要續建,如果民眾有不同意見,就舉辦公投來決定,如果核四安全無法通過原能會及國內外學者專家檢驗,原能會自然不會發給核四裝填燃料棒的許可,因此也無法運轉。

江院長表示,在309遊行之後社會各界停建核四的呼聲很高,可是世界三十幾個擁有核電的國家中,到目前為止只有日本和德國宣布要提早停止核電政策,其中德國現在感覺壓力十分沉重,日本已經重新又宣布將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之下重啟核電的運轉,這些改變都值得我們密切注意。

江院長今日主要就核能安全與核四的相關議題提出說明。江院長表示,「確保核安、穩健減核、打造綠能低碳環境,逐步邁向非核家園」,這四句話是2012年馬總統在競選總統時,所提出來黃金10年中關於核能政策最高的綱領,到今天為止行政部門都是秉持著這綱領在進行相關行政措施。

在確保核安方面,江院長指出,經濟部張部長上任之後特別重視核安問題,核能發展的第一要務是確保安全,在福島事變之後,政府當時作了核電總體檢,不只針對核四,也包括核一、核二、核三,加強了耐震及耐海嘯的設置,同時對於當時正在興建中的核四硬體,做了嚴格檢查,政府同時邀請國內及從國外延聘的學者專家共同協助檢測核四安全及修改工作是否符合標準,若符合標準就會積極推動核四的裝填燃料及運轉的工作。

在穩健減核方面,江院長表示,政府有意在一段時間之內慢慢減少核能發電在整個發電量的佔比,並且已經在尋求一些再生能源或其他的發電方式,可是這件事情不可能一步到位,所以要以穩健減核的方式,讓核一、核二、核三到了運轉滿40年除役的時候,就按照規定的時程除役。如果再生能源發展順利成功,除役時間也可能提早,不管是提早10年、15年,只要有其他足夠、安全且穩定的能源供給方式,就可以讓核四也提早除役,最遲是2055年,但不一定要等到2055年。

江院長指出,行政部門願意全力發展再生能源,然而目前科學技術仍未能突破,政府規劃在未來的10年內把再生能源的佔比,從現在約僅百分之3點多提升到百分之9點多,即使如此到2025年我們的再生能源仍然只能佔百分之9點多,無法完全彌補核電目前佔比百分之18所留下的空缺。更何況再生能源不像核電或燃煤,屬於基本負載容量每天不斷發電,它受限於天候以及客觀外在因素非常大,沒有太陽或風力不夠大時當天無法發電,發了電必須當天用完無法儲存,這些技術現代的科學家都在想辦法突破,可是在技術尚未突破且價格降低之前,再生能源相對其他發電方式仍然非常昂貴,且技術較不成熟,政府願意努力朝非核家園的目標邁進。

江院長強調,政府希望在正式舉辦公投之前,這些問題都能獲得澄清,慢慢改變社會各界對核電安全的看法,政府一定竭盡所能讓所有資訊公開,用最客觀、最嚴謹的標準來確保核安,同時也穩定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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