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后豐大橋斷橋事件,交通部已於昨(21)日提出檢討報告,公路總局長陳晉源為斷橋事件負起督導責任主動堅持請辭,交通部已經核准。另交通部毛部長治國亦向院長遞交辭呈,願辭職以示負責,惟劉院長已予慰留。經查,后豐大橋自94年即發現橋基裸露嚴重,列為受損橋梁,過去三年來始終因經費核列不足,無法發包,一直沒有改建。而在新政府上台後,交通部在97年5月29日即同意可因應物價飆漲,先行辦理各項改建工程。毛部長對此次颱風造成嚴重災情,雖自責甚深,願辭職務,惟其過不至去職,行政院已責其負起責任,率交通部同仁戮力善後改進為要。
交通部調查報告已就以下四項問題進行檢討,釐清事件發生之原因及責任問題:
(一)能否提早完成橋梁改建:后豐大橋94年發現橋基裸露嚴重,列為受損橋梁。但受限於經費來源,未能適時籌編足額經費,加以計畫研擬、審議時間過長,影響建案進度,無法儘早完成整建。以整體辦理過程而言,這個計畫有三年多的時間是在前政府時期,至97年5月29日才解決預算困難。
(二)能否防止斷橋事件發生:所採墩基保護工在激流強力沖刷下,成效未如預期,加以洪汛頻仍,沒有足夠立即補強所需作業時間;而河川治理與橋梁保護亦未能同步進行。日後將發動專家與技師認養重要橋梁,以針對性方式研議個別重要橋梁抵抗沖刷與保固橋基之有效工法。
(三)能否在橋斷之前完成封橋動作:封橋最適時機未能按各橋梁實況適時調整;執行人力不足。在今年防汛期結束之前,交通部已要求各橋梁管理機關對風險性較高之橋梁。採取針對性監控措施,降低封橋標準,掌握最適時機進行封橋作業。絕對避免再發生任何人員傷亡事件。
(四)能否於封橋過程中防止人車誤入:斷橋警示未能讓用路人立即掌握。後續將設置封橋警示燈光、音響、資訊顯示等傳遞方式,以強化用路人的危機意識。
行政院並責成交通部對受損中斷之橋梁,要加速辦理重建作業,研擬議加速發包與縮短工期之方式,務必在最短時間完成,恢復正常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