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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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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揆宣布「不副署」財劃法再修正版 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堅守國民主權及民主原則、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

日期:114-12-15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5)日召開「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時指出,立法院再修正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明顯違憲,為忠誠履行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首長的職務與責任,他將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規定,決定「不予副署」本次修法,以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並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


卓院長表示,去(113)年5月20日他在總統面前向國人同胞說出誓詞:「余誓以至誠,恪遵國家法令,盡忠職守,報效國家,不妄費公帑,不濫用人員,不營私舞弊,不受授賄賂。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處罰」,自上任後他謹守這份誓言。而依照《憲法》第53條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他也忠誠履行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首長的職務與責任。

卓院長指出,他今日召開記者會必須向國人報告行政院重要的決定,針對立法院今(114)年11月14日三讀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案,他身為行政院院長,將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第37條,決定「不予副署」本次修法。


卓院長說明,立法院通過的《財劃法》再修正版,有其明顯違憲之處:首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實質侵害行政權;第二,修法過程違反公開透明與實質討論原則,破壞民主程序;第三,一旦施行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復的重大危害。卓院長強調,行政院身為憲政機關,有義務履行對《中華民國憲法》的忠誠。而依照憲政體制,行政、立法兩院的憲政爭議,理應由憲法法庭來做最終判決。但因立法院修訂的《憲法訴訟法》,不合理提高憲法法庭議決門檻,更多次杯葛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失去弭平憲政爭議的能力。


卓院長表示,今日是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修正案的最後期限,他身為行政院院長,必須以「不副署」方式,捍衛民主憲政及國家發展。為堅守三大民主憲政責任,他無法副署這項法案的理由如下:第一,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憲法》規定,由行政院提出預算,立法院議決預算,各司其職,如此才能確保政治責任的歸屬。而立法院的修法明顯違反《憲法》第59條及第70條規範,不僅115年度必須增加舉債2,646億元,大幅增加政府支出,恐將嚴重排擠其他重大施政項目,更侵害行政院施政決策及提出預算的權力,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卓院長進一步指出,近一年半以來,本屆立法院在野黨團不斷意圖擴張權力,自一開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擴權,已遭憲法法庭宣告違憲,而隨後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憲法訴訟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以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正案等,每一項都一再涉及違憲疑慮。雖屢次申請釋憲,但憲法法庭卻又被迫失能,無法判決違憲,因而造成今日憲政僵局。這已等同立法院既能制定預算,又能審定預算,失去民主制衡的力量。若行政院沒有堅定捍衛行政權,立法院等同是球員兼裁判,因此行政院有責任捍衛「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不能接受立法院隨意擴張權力。


卓院長表示,第二項「不副署」的理由是,行政院有責任堅守「國民主權、民主原則、依法行政」,尤其立法院再修正的《財劃法》,未經委員會逐條審查即逕付二讀,並在黨團協商未獲共識情況下強行表決,完全不符民主原則,實質侵害國民主權。卓院長指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已由行政院制定完備,送入立法院審查,卻在程序中要求行政院立刻適用再修正的《財劃法》,在歲入無法增加情形下,須全數舉債支應,舉債額度超過5,600億元,占總預算歲出總額比率達17.1%,違反《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7項所定15%上限,等同要求行政院違法編列預算。卓院長強調,國家的主人是國民,而違反民主程序、要求行政院違法、破壞民主體制,已悖離國民主權的精神,因此行政院無法同意此一修法。


卓院長說明,第三項「不副署」的理由是,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行政院已多次說明,立法院《財劃法》再修正版的不合理之處,若不是違法舉債,就會排擠既定的重大施政工作,造成國家損害的政治責任,將無以歸咎。尤其國防外交、AI新十大建設、防洪治水、社會福利、撥補勞健保等經費,若被迫刪減,國家發展將因而停滯,立法院恐無法負得起如此責任。同時,中央財政被削減,將由地方政府單獨承擔災害應變工作,影響救災效率,立法院恐亦無能力負責。


卓院長進一步表示,修法後各縣市財源分配不公,將造成城鄉差距擴大,富者愈富,窮者卻沒有變好,已違反《憲法》第147條意旨,這種劫貧濟富、違背公義之事,行政院絕不容許發生。行政院要扛起國家發展的責任,這樣的《財劃法》施行後,將使公共利益遭受到無法回復的重大損害,行政院有責任確保「國家發展及財政穩健」,因此無法副署施行《財劃法》再修正版。


卓院長指出,立法院違憲擴權、爭議的法案不斷發生,他曾多次拜會立法院韓國瑜院長和立法院各黨團,總統也前後兩次邀集相關院長進行國政會商,希望促進朝野和諧、社會團結,尋求長治久安之道。但令人遺憾的是,韓國瑜院長無視《憲法》,今日公然拒絕總統的邀請,再一次關閉討論的大門,也關閉了協商合作往前走的道路。


卓院長說,這個會期總質詢結束的那一天,他也再次強調「共同的合作,才是國人對我們最大的要求。我願意,也期待,我們都能一起以國家為念,以每一位國人為念」。但令人遺憾與痛心的是,《財劃法》再修正版的覆議案,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進行說明,拒絕溝通,直接否決再次討論的機會。而行政院所提出《財劃法》修正版本,也完全無法排入審查。自此,行政院已窮盡憲政救濟的各種可能,如今只剩下「不副署」這一途徑。


卓院長強調,基於《憲法》權力制衡的設計,若立法院對行政院「不副署」決定有意見,立法院可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來制衡。因此行政院「不副署」的行為,絕非行政權的獨大,也絕非行政權的獨裁。《中華民國憲法》既然賦予行政院長「副署」權,面對違憲、違法的各種法律,以「不副署」來停止惡法對國家的傷害,是他身為行政院長必須採取的方式,也是《憲法》賦予行政院長的責任。


卓院長指出,秉持「忠於國家、忠於憲法」的至高信念與絕對忠誠,今日稍早他已在總統令稿上,完成「不副署」的權力,並加註意見如下:「依《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而在《憲法》上,本院與立法院分別有預算提案權與議決權,以形成國家預算秩序。惟立法院本次修正《財劃法》,過程與內容悖離民主原則及權力分立,侵害本院行政權,違憲重大且明顯。本人為維護《憲法》賦予本院之預算編列權並承擔施政責任,決定基於行政院院長副署權,就本次《財劃法修正條文》不予副署,以示對憲法的忠誠。」這就是今日他所做重要且必要之決定。


包括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張惇涵秘書長、林明昕政務委員、李慧芝發言人及財政部莊翠雲部長均出席今日記者會。

  •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  共7張
  •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  共7張
  •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  共7張
  •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  共7張
  •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  共7張
  • 2025年12月15日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捍衛憲政秩序 行政院記者會」  共7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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