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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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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修正草案

日期:103-06-05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會今(5)日通過司法院擬具的「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修正草案,將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

據司法院函表示,現行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的規定,係於95年2月3日修正公布的「法院組織法」時所增訂,惟鑑於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因無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致生無法再議情形,欠缺內部監督機制,因此擬具「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係將特別偵查組改設於高等法院檢察署,以解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無法救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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