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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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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

日期:101-04-05

為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行政院院會今(5)日通過「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陳院長表示,去年塑化劑污染食品事件發生時,即已請衛生署著手大幅度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務求有效保障食品安全。今年3月5日及8日並宣示,安心內閣要從安心食品做起,相關機關要全面檢討每一個跟食品健康、食品安全有關的環節與項目,也就是要確保「從農田到餐桌」的過程當中,能保障所有食品安全,以達到維護國人健康的目的。 陳院長指出,衛生署基於過去處理食品衛生安全的經驗,包括三聚氰胺、塑化劑等案件,希望建立更完整的食品安全機制,所以全面檢討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包括加強食品安全控管及風險評估、建立食品安全監測體系、對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採取預警或緊急措施等,並增列輸入食品管理及檢驗專章,與美國牛肉萊克多巴胺事件有關的安全容許量及強制標示等相關規定,將使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更臻周延完備,請衛生署加強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說明,儘速完成修法。 陳院長說,依照立法院101年4月3日黨團協商「為因應立院朝野委員,有關瘦肉精問題之『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之需要,行政院完成食品衛生管理法審查後得以有關瘦肉精之修法條文,先行送立法院審查。全案其餘修正部分,後續再送立院審查。」的結論,本法修正現行條文第11條、第17條之1及第31條,增訂與美國牛肉萊克多巴胺事件有關的安全容許量、強制標示及其罰則規定,先行函請立法院審議,其餘修正條文另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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