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陳冲今(29)在行政院會聽取農委會「我國遠洋漁業產業調整及全球佈局策略」報告後表示,近來國際漁業法制的演進,除了仍強調船旗國責任外,也開始要求國民(nationals)或是獲益經營者(beneficial owner)所屬國家也要負起責任,因此政府勢必提前因應,尤其是若被列為IUU(Illegal,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對我長期漁業發展恐不利。除考量遠洋漁業是政府「藍色革命、海洋興國」重要政策之一,在促進國民經濟、糧食安全及國際外交方面等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請農委會配合外交部與海巡署等機關大家共同努力,以建構安全、永續漁業發展環境,善盡國際漁業資源管理責任。
陳院長指出,我國乃是遠洋漁業大國,尤其我國鮪釣漁業不僅是全世界規模最大的國家,秋刀魚的漁業產量也位居全世界第二,可以看出遠洋漁業不只在本身產值上獲利,更帶動如:造船業、水產品加工、運銷、貿易及維修補給等週邊產業,對於國家經濟發展與提供就業機會具相當貢獻。此外,遠洋漁業涉及國際漁業管理的新秩序,國際漁業已不再是奧林匹克式的利用時代,代之而起的是配額分配秩序時代的來臨,如生態保育與打擊非法捕魚都是國際新觀念的轉變,做為漁業大國,也負有國際社會責任,對此必須做些努力。
農委會表示,我國係名列全球前20名漁業國家,國外漁業基地達73處遍布三大洋,尤其鮪漁業,無論漁船數或漁獲量均已名列世界前茅,我國漁產品行銷通路亦遍及全球,已初步達成佈局全球的目標。但遠洋漁業係高度國際化的產業,漁船在海外作業,無論雙邊漁業合作、海事案件及糾紛、國際貿易、國際組織參與,均涉及國際法及外交交涉,作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在相關的經營管理無法自外於國際環境變遷所帶來的衝擊,因此需配合國際漁業管理新趨勢,並投注經費及人力辦理:(一)積極參與國際組織;(二)持續調整漁撈能力;(三)加速船隊更新年輕化;(四)國際合作打擊IUU(Illegal,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 Fishing);(五)持續提升保育行動;(六)加強推動雙邊合作;(七)加強漁民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