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今(27)日召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專案小組」第12次委員會議,決議透過各部會的行政監督報告與行政院的行政監督總報告向外界公開,以及揭露該等財團法人用人費用占全年支出決算總額的比率、自籌財源比率等方式,協助外界瞭解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運作情形及相關費用結構的合理性。
行政院自100年2月成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專案小組」,對於所監督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指依預算法第41條第4項規定及立法院之決議,須將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者),已請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20個主管機關,依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建立辦理情形的入口平臺,供社會各界查詢從業人員的薪資狀況,目前已初具成效。
為了讓社會各界更瞭解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用人費成本結構的合理性,行政院將進一步統計各財團法人用人費占全年支出決算總額的比率,納入各部會的年度行政監督報告及行政院行政監督總報告。
今日由行政院蔡玉玲政務委員主持的「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行政監督專案小組」第12次委員會議,決議除了涉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對於政府資訊公開的限制外,各財團法人主管機關完成的年度監督報告,及行政院編撰的總報告,均需上網對各界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