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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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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漁業法」修正草案

日期:102-03-14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近年索馬利亞海盜肆虐,為讓我國航行於海盜高風險區域的漁船能合法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行政院會今(14)日通過「漁業法」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江宜樺於該草案通過後表示,「漁業法」修正草案與「航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關,農委會應積極與朝野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農委會表示,印度洋是我國鮪延繩釣漁業最重要的魚場,但近年索馬利亞海盜肆虐,我國原在印度洋海域作業總數近600艘大小漁船,目前僅剩大型鮪釣漁船120餘艘、小型鮪釣漁船約300艘,作業海域大幅縮減,產業面臨重大危機。鑑於船舶航行於海盜高風險區域,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保護船舶及船員安全,係目前國際間採行之有效防範海盜方式之一,因此農委會提出「漁業法」修正草案,未來漁業人之漁船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作業之海域範圍,含有受海盜威脅高風險海域者,得僱用外國籍私人海事保全公司提供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漁業人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應事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應令私人武裝保全人員及其持有或使用之槍砲、彈藥、刀械,在國外登(離)船,且不得進入已報請備查受保護之漁船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域;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受海盜威脅高風險海域範圍,及訂定報請備查之程序、應檢附之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修正條文第39條之1)
(二)漁業人違反「漁業法」第39條之1規定之行政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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