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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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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感謝蘇主席針對會計法一案提供建言

日期:102-06-06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今(6)日表示,民進黨黨主席蘇貞昌先生今日中午致電江院長,表示盼能見面一談,隨即來院拜會江院長,就近日社會關注的會計法修正案當面提出看法,江院長與蘇主席晤談約二十分鐘,出席者包括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政策委員會執行長吳釗燮、首席政務副執行長黃致達、行政院祕書長陳威仁及發言人鄭麗文。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指出,蘇主席表示,前立委顏清標先生因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條文,而能提早獲釋出監,恐會引發爭議,因此蘇主席建議,行政院應行使憲政上的權力,立即提出覆議,以避免法案生效後所衍生之問題。

鄭發言人轉述,江院長表示會計法修正草案立法院討論已久,於第7屆立法院會期內就已排入議程,而於第8屆第3會期經過多次朝野協商後,獲得朝野四黨團簽字同意並三讀通過,所以這是由立法委員發動,經朝野協商三讀通過的法案,行政院原則上予以尊重。江院長並向蘇主席說明,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按覆議案之內容大多是與憲政有關之法律或重大政策,而此次會計法乃因內容謄打疏漏,而導致條文解釋出現疑慮,應可透過行政解釋化解各界疑慮,由主管機關做出解釋,讓法律規定之內涵得以明確即可,故行政院目前並無提出覆議之規劃。
江院長指出,會計法的主管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已就該條文提供法律見解,認為修正條文雖未明列「教授」,但從立法委員原提案的意旨及說明可以看出,其實際所指包含「教授」在內,針對此一解釋,未來如司法界或司法機關仍有不同看法,當然也不排除考慮以修法方式處理,而且目前已有立法委員提出修法主張,行政院對此予以尊重。

至於民意代表經費核銷部分,行政院表示,本案既已經朝野黨團協商同意並立法院會三讀通過,行政院亦予以尊重。如朝野立委日後有不同意見,亦可依職權進行修法,無需行政院以覆議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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