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江揆:治水工作中央與地方必須密切合作

日期:103-04-17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7)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修正情形」報告後表示,治水工作必須中央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請各部會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各項維護管理工作,以維持現有防洪設施效能。

江院長表示,為持續辦理治水工作,行政院於去(102)年12月20日核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本次是配合今年初公告施行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修正經費內容與部分工作項目等,請經濟部、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依核定修正內容,積極推動辦理。

經濟部表示,該部依據今年1月29日總統公布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提出「流域綜合治理計畫(103-108年)」修正內容,將於6年內再投入660億元特別預算,除依過去治水成效檢討、持續推動各項流域綜合治理對策外,未來將採更宏觀角度,以擴大治水成效。此外,在考量政府預算有限下,針對用地部分將納入多元方式取得,以降低土地成本,並訂定補助、競爭與評比等機制;針對較急迫、重要且較無用地取得問題的工程,將優先依綜合治水規劃成果持續辦理改善,以擴大成效。

經濟部並表示,本計畫修正後,將有320平方公里淹水潛勢面積獲得改善;下水道實施率將增加2%;1,260萬立方公尺土砂將獲得控制;農田排水改善78公里;另將保護34平方公里的養殖生產區。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