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國軍野戰服穿著舒適與偽裝效能,滿足戰場使用及戰備需求,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陸海空軍服制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國防部表示,因該條例部分條文用語不合時宜,且現行海軍陸戰隊野戰服階級標識為金色,不符野戰服隱蔽的需求,該草案通過後,國防部將以三軍通用原則,進行新式國軍數位迷彩野戰服的研製,未來將分年逐次換發。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服用」一詞,修正為「穿著」。(修正條文第2條至第10條)
二、修正為現役軍人穿著軍常服、軍便服,應佩帶帽徽、帽飾及階級標識;穿著野戰服,應佩帶階級標識;其制式,由國防部定之。(修正條文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