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5)日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5條之2修正草案,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隨著「大三通」的啟動,台灣與大陸的經貿關係日益密切,但也因無完整的租稅規範,讓台商可能面臨雙重課稅問題,不利台商與其他國家廠商在大陸的公平競爭,同時也會影響陸資來台投資意願。因此本案的提出將可解決相關問題,並提供稅務協助,為日後簽署兩岸租稅協議,提供明確的法律根據。
劉院長並指示陸委會會同財政部、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早日完成立法。
劉院長指出,本案的通過也會對經由第三地前住大陸投資台商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課徵、員工所得稅率選用等產生影響,應有完整配套,劉院長指示財政部、經濟部提出可行措施,讓現有台商及其員工在兩岸經貿關係日益深化之際,相關權益能受到維護。
本案修正要點為明定本互惠原則下,對於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自台灣地區取得的收入或所得,及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自大陸地區取得的收入或所得,減免其應納的所得稅及營業稅,且為維護租稅公平並確保稅收,規定得相互提供稅務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