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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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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揆:慎重考量監理作為,建立完善安全機制

日期:98-07-16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16)日於行政院院會提出「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立法後相關行業發展及未來監理規劃」報告,行政院長劉兆玄聽取報告後指示,在新政策開放前,先慎重規劃未來的監理作為,並且建立完善的安全機制。

劉院長表示,金管會提出的電子票證的條例立法後未來的監理規劃十分重要,政府每開放一個新的措施,尤其是交易、金融、商業相關,與每個消費者都息息相關的,配套必須慎重,有些事情在即使過去沒有發生的事情,但不能假設未來不會發生。

劉院長表示,在電子票證的安全機制部分,絕大多數的電子子票證,包括我國悠遊卡在內,適用於單一用途,若是要提升作為多用途,必須要提升安全層級;此外,也應該有額度的限制,這是另一個考量安全的方式。

劉院長強調,在開放電子票證政策之前,慎重的規劃未來的監理是正確的作法,等到政策實施一段時間後,如果有必要可以再檢討放寬,透過專業與實際經驗的配合作綜合考量,但在開放之初,最重要的是要討論規劃監理機制的配套方式,然後參照實際情況,儘速核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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