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外界關注的加薪課題,除了道德勸說,如何透過政策工具加強誘因非常重要。目前臺灣中小企業家數約130萬家,占全體企業家數97.67%;中小企業的就業人數近850萬人,占全國就業人數約78%,中小企業對臺灣經濟的發展,向來有很大的貢獻。
江院長強調,促進就業與提升薪資所得都是當前政府重要的施政,本次「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透過租稅優惠措施,鼓勵中小企業積極提高基層員工薪資給付,對於改善員工所得有相當助益。江院長對經濟部、財政部等部會能於最短時間內提出修正草案表示感謝,他並責成經濟部加強與相關業者或產業團體溝通,積極爭取立法委員支持,盼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完成修法程序。
該草案修正要點如下:
一、 中小企業於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下,調高基層員工之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得就每年非因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一百三十限度內,自其增加薪資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二、 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適用期間、基層員工範圍及平均薪資給付水準計算方式、核定機關、申請期限、申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