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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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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肯定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

日期:102-11-07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我國與新加坡今(7)日上午完成「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簽署,行政院長江宜樺今日在行政院會表示,新加坡為我國第5大貿易夥伴,「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是我國與東南亞國家簽署的第1個經濟合作協定,且係依據WTO相關規範進行談判,具指標性及示範效果,且有正面效益,除可彰顯我國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決心與努力之外,也為未來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及其他區域整合創造有利條件。

江院長指示外交部與經濟部在本協定簽署後,共同努力儘速完成本條約案送立法審議的相關工作,並請財政部配合儘速進行「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我方關稅減讓稅則修正法案相關作業。

江院長強調,本協定已爭取稻米等40項產品列為排除降稅項目,另家電用品等則爭取到較長的調適期(10年),惟相關部會仍應做好產業調適的準備工作。

江院長說,我國繼本(102)年7月10日與紐西蘭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後,今天早上9點半也在新加坡完成簽署「臺星經濟夥伴協定」。「臺星經濟夥伴協定」自100年5月正式展開談判以來,感謝各部會共同努力,歷經2年半後,終於簽署此項重要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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