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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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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蘋果日報」讀者投書 澄清說明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

日期:106-08-18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針對日前蘋果日報對於「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讀者投書相關報導,行政院資通安全處今(18)日澄清說明如下:

為統籌並加速我國資通安全基礎建設,行政院自民國90年起,即循序推動為期4年的「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由於方案內容為上位政策宣示,屬中長期的願景與策略規劃,參考國內外相關作法,訂以4年期為政策規劃期程,並視整體情勢發展及機關推動成效每年滾動調整。

此草案是以有效規劃我國資通安全管理政策,並落實於公、私部門,以建構安全的資通環境,進而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為主要立法目的,有關租稅優惠措施,事涉國家財政,且產業創新條例等法律有相關規範,未於此草案另訂規定;非公務機關相關作為是否能適用現行法律有關租稅優惠的規定,則須視個案情形依法認定。

在法規競合方面,行政院資安處自去(105)年9月至今(106)年4月底函送立法院前,已邀集相關政府機關針對此草案規範內容就主管法規進行檢視及調整,未有法規競合問題。

此草案第5條是規範行政院委任或委託的依據,除政策制定或核心業務等本質上不宜委任或委託辦理的事務外,資通安全相關事務權限的委任或委託,如資通安全技術研發、教育訓練等,可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此外,此草案第8條也針對其他公務機關或特定非公務機關,於委外辦理資通系統建置、維運或資通服務時,應選任適當受託者,並監督受託者的資通安全維護。

目前行政院資安處將持續徵詢及蒐集各界意見,並將所提建議納入後續子法訂定的參考依據,以加速建構完善國家資通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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