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22)日通過教育部所擬「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教育部表示,本次修法係為符合行政院核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中有關高中高職及五專入學方式及免學費的規劃,配合「高級中等教育法」立法作業,擬具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冀經由本次修法通過後,配合高中、高職相關法制同步且完整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並充分讓社會大眾、家長及學生、學校,皆可清楚瞭解政府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決心。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五專招生方式以免試為主,並得就部分名額辦理特色招生等相關之規定。(修正條文第25條)
二、明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五專前三年學生亦免納學費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5條)
三、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之推動時程,與高級中等教育法同步施行。(修正條文第4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