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3)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103年春節期間相關因應措施─治安維護工作」報告後表示,各縣市警察機關已自1月21日晚上展開「春安工作」,請內政部與警政署督導落實執行各項治安、交通及服務措施,讓民眾安心過年。
江院長強調,年節期間通常較易出現各種突發狀況,各級治安單位應加強應變處理能力,保持行政效能。
內政部表示,今年春安工作自1月21日22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實施,各級警察機關秉持「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服務熱心」三大工作主軸,統合憲兵、義警、民防、守望相助隊及志工等各項維安力量戮力執行,期讓全國民眾歡度順遂、如意的春節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