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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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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貿易便捷化協定」

日期:104-02-1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12)日通過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有關「世界貿易組織」(WTO)總理事會於2014年11月27日通過「修訂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議定書」,將「貿易便捷化協定」納入WTO協定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 「貿易便捷化協定」是WTO成立以來通過的第一個新協定,透過該協定的執行,可降低全球貿易成本,而該協定生效所帶來的交易成本降低及通關效率提升的效益,預估可促進提升我國GDP、總產值、總出口及總進口,對我國相當重要,請經濟部積極向立法院各黨團溝通說明,儘早完成審議程序。

經濟部指出,依「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研究,「貿易便捷化協定」的生效實施,可降低貿易成本約11~15%;另據中經院研究顯示,協定生效預估可促進我GDP增加38.58億美元,總產值增加55.59億美元,總出口及總進口分別增加32.26億及27.94億美元。「貿易便捷化協定」內容共分三節,要點如下:
一、第I節(第1~12條):內容包括改善法規透明化之措施、改善貿易程序與規費之措施、強化轉運自由之措施、會員間關務合作之措施等。
二、第II節(第13~22條):針對開發中國家及低度開發國家會員之特殊暨差別待遇條款。
三、第III節(第23~24條):規範WTO及會員應設立或維持貿易便捷化協調機制,以及最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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