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行政院會通過「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日期:103-02-27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會今(27)日通過「私立學校法」第83條、86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教育部表示,「私立學校法」於民國63年11月16日制定公布,歷經14次修正,最近一次於本(103)年1月8日修正公布。現因配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公布施行,該法施行前的公立托兒所、幼稚園或經政府許可設立、核准立案的私立托兒所、幼稚園,應自該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改制為幼兒園,為配合該法有關幼兒園的規定,因此擬具「私立學校法」第83條、第86條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係將「幼稚園」修正為「幼兒園」,並將「幼稚教育法」修正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