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9)日在行政院會表示,經濟部經衡酌各界意見,考量電業永續經營,以及電價對於當前景氣、民生物價可能的衝擊,於日前提出第二階段電價調整修正方案。電價調整是為電業永續經營不得已的作法,他希望各行各業能共體時艱,維持物價穩定,也請經濟部務必持續對外說明宣導,以利各界充分瞭解。
江院長指出,今(102)年10月1日第二階段電價調整,原為經濟部去(101)年5月所提「電價合理化方案」的第二階段應調整部分。起因國際燃料價格自民國92年以來,即持續大幅上漲,臺電除因電價無法反映成本而產生巨額累計虧損,長期以來也因遠低於國際水準的電價,對於能源缺乏的我國而言,不僅影響整體能源使用效率,降低長期產業競爭力,不利再生能源發展,亦造成用電越多反而補貼越多,不符社會公平正義與使用者付費原則。
江院長說,依經濟部所提的修正方案,住宅用戶用電量如未超過500度,則電費負擔不增加,估算約有985萬戶(占全體住宅用戶的86%)適用;另新增1001度以上級距,以落實高耗電者減少補貼的公平原則;在商業用電部分,原為比照住宅用戶低於330度不漲價,經修正後,每月用電低於1,500度者均不調漲,不受影響商家數從29萬戶擴大到71萬戶(約占商業用戶的80%);至於中大型商業及工業用戶的漲幅,修正後依原訂漲幅打9折。不管是住宅用戶、小商店或工商大戶都已將衝擊層面盡可能降到最低。
江院長進一步表示,依主計總處及中華經濟研究院等學術團體的估算,本次電價調整對於今年GDP的影響低於0.02個百分點,對於CPI的影響則低於0.06個百分點。有鑑於社會因預期心理甚或人為炒作造成物價短期波動,請毛副院長主持的「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密切查詢民間物價是否有異常波動,如有商家打著電價調整的理由漲價,政府應採取適當作為,去年一整年穩定物價小組的運作已經把過去十幾年來有效的做法都做了盤整與檢討,希望這套機制發揮穩定物價的作用。
針對電價調整對學校的影響,江院長請經濟部提供教育部完整的資料。院長表示,政府對國中小學用最低級距課電價,國中小學根本沒有受到影響,至於高中及大學部分,政府已將調漲部分打九五折,也希望大學發起節電運動,以克服電價調漲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