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7)日通過「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並撤回前送立法院審議之部份稅則修正草案。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本次財政部配合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2012年版貨品分類轉換,以及為履行臺紐經濟合作協定關稅減讓承諾所擬具的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不但確保稅則符合國際最新規範,並有利於後續與其他國家展開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貨品貿易諮商。請財政部積極協調立法院各黨團,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財政部表示,世界關務組織為配合科技進步與貿易型態改變,通過採行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簡稱HS)2012 年版,並自2012年1月1日生效實施。為確保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的分類制度與國際同步,依照HS2012年版修正我國海關進口稅則,行政院前於101年11月1日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惟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此外,由於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我方所提交關稅減讓清單係以HS2012年版新版稅號製作,為期法制作業完備,故將上開稅則草案合併修正,重新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該草案主要修正內容如下:
一、HS2012年版修正部分:因應聯合國農糧組織糧食預警系統需要,加強糧食安全管理,增列稅則第0308節「水產無脊椎動物」專節等;因應科技型態的改變,增訂稅則第3826節「生質柴油及其混合物」等專節(4位碼)或專目(6位碼);增、修訂章、目註等規定,以確保稅則分類之一致性,修訂第30章章註規定,明確界定幫助吸菸者戒菸之製品不屬於醫藥品等。
二、臺紐經濟合作協定部分:
(一)稅則稅率部分:依據我方關稅減讓清單,於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增訂紐西蘭原產貨物之適用稅率,農產品1,813項,工業產品7,115項,共8,928項。
(二)增註部分:配合我方同意提供紐西蘭之液態乳及鹿茸關稅配額,於稅則增註規定。液態乳係在年度配額數量範圍內採先到先配方式,鹿茸則按進口人進口實績分配,該2項配額產品並自協定生效次年起算之第12年(Y12)取消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