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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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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揆提出三大策略解決產業缺地問題

日期:106-11-06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為提供合宜工業用地,解決產業缺地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今(6)日親自主持「行政院排除產業投資障礙—解決缺地記者會」說明政策形成過程、具體策略與政策執行。賴院長表示,行政院將利用「公有土地優惠釋出」、「政府開發之民間閒置土地輔導釋出」及「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等三大策略,以及十二項具體辦法,預計在民國111年時,可提供1,442公頃用地,解決1,266公頃的新增產業用地需求。

有關「公有土地優惠釋出」策略,賴院長表示,此策略有4項具體作法,包括建立單一窗口媒合服務、政府開發園區(包含經濟部、科技部、地方政府等)可供立即設廠用地約371公頃,其中經濟部所開發的園區特別推出優惠出租方案,前2年免租金的獎勵。另外,政府也將運用「前瞻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興闢或改善園區公共設施,以強化土地使用約435公頃。另也將由經濟部專案辦公室、金管會及金融機構,協助廠商爭取融資條件。

針對「政府開發之民間閒置土地輔導釋出」,賴院長感謝立法院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使我國土地利用更具彈性,政府協助整體經濟發展也更有力道。賴院長指出,「拚經濟」必須結合全民,為避免有心人士囤地牟利,與工業區設置目標相違,因此產創修法增訂「罰款、拍賣」機制,採先輔導、後罰款,若仍然無效才會公開「強制拍賣」。藉由5大具體作法,約能釋出589公頃土地。

有關採取強制作法解決囤地問題,賴院長表示,法律三讀通過後,政府開發且已閒置三年的土地才是討論對象。若經兩年輔導期,仍未進行投資,政府會罰款;若罰款不成,才會採取最後拍賣手段,而非時間到期,所有土地均進行拍賣。

關於「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的3大作法,賴院長強調,主要以「前瞻基礎建設」經費協助地方政府開闢在地型園區,共約128公頃;另外,輔導地方政府及民間依實際產業需求,開發新產業園區,潛在用地約有391公頃。另外,政府目前正在研擬都市型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預計新增約45萬坪樓地板面積。

經濟部表示,未來也將藉由「經濟部招商投資服務中心」擔任產業用地供需媒合單一窗口,定期更新「台灣工業用地供給與服務資訊網」,提供產業用地專業仲介資源,強化媒合機制。

經濟部指出,關於「政府開發之民間閒置土地輔導釋出」5大作法,除產創修法外,另有提供專業仲介服務,協助依合理市價協商土地價格;辦理土地清查,加强以實價媒合,避免土地炒作;新設園區用地租(售)時已明訂回收機制,以避免閒置;建廠金融優惠、閒置金融控管等4項策略,總計輔導限期改善土地約有589公頃。

今日陪同賴院長出席記者會的有副院長施俊吉、政務委員張景森及羅秉成、發言人徐國勇與經濟部次長龔明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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