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劉院長於今天核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所提「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自97年11月1日起由各部會共同協助失業勞工就業,預估97年可促進約4.6萬個就業機會,98年1至6月可促進約5.6萬個就業機會。
行政院表示,近期受到全球金融危機及經濟景氣趨緩影響,各國都面臨失業率提高的問題,鑑於下半年失業情勢由平穩轉趨攀升,失業率短期內不易回穩,政府部門非常關心與重視勞工朋友可能面臨的失業問題。為協助失業勞工儘速就業,97年11月1日起至98年6月30日止,政府辦理「97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其中97年可促進約4.6萬個就業機會,98年可促進約5.6萬個就業機會,相關經費由各機關年度相關經費中支應,並無法令適用疑義。
各部會推動之促進就業措施,例如:內政部雨水下水道淤積檢查、經濟部河川守護隊計畫、交通部推動觀光品質提升作業、勞委會立即上工計畫、公部門短期就業計畫等,多屬配合推動相關政策,有助於提升勞工就業力,並以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者為優先進用對象,同時也將結合就業與培訓,厚植勞工的就業準備力,以利勞工穩定就業。
行政院也要求各部會進用人員,應本於公正、公開、透明的方式,將所釋出之工作,提供給真正迫切需要的弱勢勞工或失業青年,避免用人浮濫,並指派專人負責督導工作進度,建立考獎懲制度,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追蹤列管,以順利推動本措施。
行政院劉院長特別指出,振興經濟,活絡景氣,創造更多就業機會,才是減少失業問題的根本方法。政府除積極推動「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帶動5.6萬個就業機會,中長期「愛台十二建設」提供10萬人就業機會外,明年各項投資案,亦會創造10萬人就業機會。此外,政府已全面擔保銀行私人存款,穩定銀行營運,銀行也針對中小企業給予積極協助,讓企業營運正常,進而穩定勞工就業。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亦已針對就業情勢,將於近期內提出98-101年促進就業方案,透過短、中、長期促進就業措施,協助國人就業,減緩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