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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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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2週內完成搶修與重建工程計畫審查 並推動心理重建

日期:105-03-02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副院長杜紫軍今(2)日主持「0206震災重建協調小組」第3次會議,聽取臺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災後復原重建規劃後表示,地方政府提報至工程會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資訊系統的重建工程計畫,請工程會於兩周內會同相關部會完成現勘及審查後,報院核定。相關災害防救經費,依「災害防救法」第43條及第43-1條規定先行運用地方政府的災害準備金支應,不足部分由中央依實際需求予以補助。

行政院指出,對於臺南市政府提出補助受災戶死亡且抵押物(房屋)滅失情況的住宅貸款及助學貸款,杜副院長指示金管會協調相關金融機構,儘量從企業社會責任(CSR)角度加以協助,金管會已訂於3月4日邀集教育部、臺南市政府、銀行公會及相關金融機構進一步研商訂定金融機構承受處理原則。

行政院進一步指出,對於災民的租屋補貼,內政部考量臺南市受災戶人口數較多,同時回應市政府的要求,因此將補助的上限標準自一戶5口,每月最高10,000元,提高到一戶8口以上,每月16,000元,期程2年,若有實際需要,經地方政府同意並由地方政府各界之捐款支應,得延長1年。

行政院強調,張院長特別關心災民及救災人員的心理重建與關懷,請衛福部協同臺南市政府儘速推動。此外,杜副院長指出,對於臺南市政府所提土壤液化改善計畫,屬公共設施者,請市政府循相關規定提報至工程會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資訊系統;另外,也請臺南市政府提出示範區構想,送內政部協處。

行政院進一步強調,張院長日前指示,擴大老屋健檢範圍,納入88年12月31日前申請建造者,並積極展開公私有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與補強工作;中央各部會的補強工作包括教育部對地方各級學校的補助經費,請國發會及主計總處配合於106年及107年度公共建設類別中擴大編列,期在2年內執行完畢。針對臺南市政府所提校園復原補強計劃,杜副院長請教育部優先處理。

行政院表示,今日會議主要整合各部會可以投入重建的措施及資源,並針對臺灣地區未來如面臨強震,可能遭遇到的災損,研議全面性的措施。相關部會並就災後心理重建、危險建物評估、老屋健檢、租稅減免、保險理賠、水電搶修進度等重建救助事項,以及災區劃定等事項進行報告及討論。杜副院長表示,由於事涉受災民眾的生活扶助及相關權益,請各部會儘速辦理。

行政院進一步指出,0206震災共造成全臺117人傷亡、551人受傷,截至今(105)年3月1日止,臺南市及高雄市危險建築物緊急通報件數總計5,867件,其中列紅色危險標誌計252件、黃色危險標誌335件,其安遷救助費每人3萬元,每戶最高5口15萬元。本次震災中包含一名印尼籍罹難者以及大陸籍受災者之後續處理事宜,杜副院長特別責成外交部及陸委會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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