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 「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財政部表示,我國與新加坡於102年11月7日簽署「新加坡與臺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經濟夥伴協定」(簡稱ASTEP),為執行我方的關稅減讓承諾,該部依據ASTEP第3章貨品貿易第3.4條關稅的減免附件3B我方關稅減讓表,配合增訂新加坡適用的第2欄稅率,擬訂「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該草案修正要點為:依據我方關稅減讓表,於海關進口稅則第2欄增訂新加坡原產貨物的適用稅率,農產品1,813項,工業產品7,115項,共8,928項。其中包括立即免稅項目7,414項(農產品1,196項,工業產品6,218項,占全部項數83.03%)、5年等幅降為免稅項目421項(農產品64項,工業產品357項)、5年等幅調降五分之一6項(全為稅則第24章之菸品)、10年等幅降為免稅1,006項(農產品466項,工業產品540項)、15年等幅降為免稅41項(全為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