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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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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聽取「推動產學合作暨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工作」報告

日期:102-07-04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4)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濟部「突破產業人才困境-推動產學合作暨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工作」報告後,指示各相關部會參考經濟部推動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作法,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8條規定,就主管產業積極規劃推動。

此外,江院長也指示勞委會依職業訓練法第4條之1,協調整合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規範;教育部亦應督促學校運用該等職能基準,改進教學內容並鼓勵學生務實考取證照,以期學以致用。

江院長說,產學落差造成許多學生畢業後不易就業,產業也找不到合適人才,政府對於產業界需要人力,並非輕易以開放更多外勞回應,因實務界面臨的問題是中層技術人員不足,因此應檢視教育與產業間的落差。

江院長指出,產學落差背後更重要的教育政策思考,如教育部黃碧端次長提到建置典範科大產學中心及毛治國副院長提及過度教育投資(指就學時間過長)等現象,請教育部深入研究。

江院長進一步表示,募兵制將逐年實施,全面實施後,替代役將走入歷史,但在這之前,有4至6年的時間,替代役人數將大幅增加,內政部已規劃產業儲訓替代役。為有效運用大量產生的替代役,請部會積極思考短期或中期替代役人力運用計畫,以3至5年為度,使替代役發揮專長並積極運用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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