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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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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院長聽取「特殊教育推動情形」報告

日期:102-05-16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6)日在行政院會聽取教育部「特殊教育推動情形」報告後表示,為因應102年新修正特殊教育法相關條文的實施,教育部應儘速完成修訂相關法規,落實2歲以上幼兒的學前特殊教育,讓身心障礙兒童獲得妥適的早期療育。此外,在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支持計畫部分,這幾年已經逐漸獲得迴響,請教育部加強積極辦理,形塑無障礙的支持環境,協助學生更加有效學習及充分發展潛能。

江院長也特別關心特殊教育對象在畢業後的就業及工作媒介需求,他指出,政府政策不只應幫助身心障礙者就醫和就學方面的需求,只要這些人還有一技之長、能回饋社會,並讓父母感到安心,政府也應透過跨部會協調,在就業方面予以協助,教育部應就這部分主動和勞委會洽商,讓我們的特殊教育不僅限於學校內,也能延續到畢業之後就業機會的拓展。

江院長說,資優教育亦為特殊教育的一環,針對一般資優生以及具有特色才能的特教生,如何發掘他們獨特的秉異,進而培育成為能貢獻社會的卓越人才,教育部應特別注意並落實推動。推動特殊教育不管在內容、意涵及人才的發掘與輔導,都需要更豐富的想像力,不能僅限於過去一般所界定的資優生,而應針對各種族群、區域中值得國家特別關注的對象,提供經費等協助,讓他們得到長期永續發展的機會。

江院長強調,特殊教育工作不能單靠教育部特殊教育司完成,其中還牽涉到跨司、處、局、署的橫向協調,教育部主政單位應主動尋求其他單位的協助,並進一步尋求跨部會橫向協調,希望能把每一相關面向都處理好,讓特殊教育的推動能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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