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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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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依據TPP文本規範調整法規 展現我國爭取第二輪加入TPP強烈決心

日期:104-12-28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為積極推動我國爭取加入TPP的工作,針對第一波已經確認必須依據TPP文本規範調整的法規,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於今(28)日召開「TPP/RCEP專案小組第12次會議」,邀集勞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國家發展委員會、衛生福利部及經濟部等機關,就如何便捷跨國企業內部人員調動、管制垃圾郵件等未經同意的商業電子訊息、加強法規透明化,以及將新適應症之資料專屬權納入保護等議題進行討論,並督考進度。

張副院長表示,本日會議各相關部會均能在第一時間回應國內各界對我爭取加入TPP的呼聲,及時辦理修改法規的相關工作,展現我國爭取第二輪加入TPP及追求經貿自由化的強烈決心。

勞動部刻正進行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審查標準」,刪除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須服務滿1年的限制,增加跨國企業用人彈性,使跨國企業可指派所聘剛畢業的優秀儲備幹部得來臺灣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鑒於優秀的專業人才是競爭力能否持續提升的關鍵因素,預定105年1月實施新的審查標準之後,我國將可進一步引進國際專業人才彌補國內專業人力缺口、導入國外新技術、促進國內產業轉型與發展,提升競爭力。

另,目前我國只有在未經同意的商業電子訊息涉及個資法時, 可依個資法處分。為了進一步維護消費者隱私並避免企業額外成本支出,提升國民對透過電子方式從事商業活動的信心,通傳會除已在立法院審議的「濫發商業電子郵件管理條例」草案外,因應數位匯流環境,另提出「電子通訊傳播法」草案,以減少包括垃圾電子郵件在內的各種商業訊息,並規定對商業電子訊息之傳送方,應提供接收者選擇拒絕接受之免費回傳機制及聯絡方式,使我國的法規體制符合TPP以及「服務貿易協定」 (TiSA)的要求。

增加法規透明化是TPP協定的要件之一,目前我國於電子公報系統是以中文草案及英文摘要呈現,主動通知訂閱用戶(包含外國業者),執行14日之法規命令預告期之規定。至於各機關研擬法規命令涉及技術性貿易障礙或動植物防疫檢疫,且影響國際貿易者,張副院長責成國發會於1個月內研議以電子公報系統實施60天預告期之作法。未來政府將針對影響貿易及投資之法規致力提供60天評論期,以增加我國法規的透明度及可預測性,提升我國整體投資環境,對吸引外來投資將有助益。

關於新適應症藥品3年資料保護期之「藥事法」修法草案,衛福部已經與相關業者進行溝通,未來將由原本透過「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的行政保護方式,以法律方式將新適應症納入資料專屬保護,此項修法更是我方履行本年10月臺美TIFA會議對美方承諾的表徵。未來我國國內藥廠將因此可朝向研發新適應症新藥方向發展,進一步開創製藥產業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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