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今(3)日主持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以下簡稱性平會)第5次委員會議,聽取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行政院推動女孩權益行動方案之推動現況,以及我國組團參加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相關國際會議之與會情形,會上亦通過行政院所屬各機關103至106年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江院長於會中肯定各部會之參與及努力,更期勉各部會應積極將性別平等之理念融入各項施政中。
CEDAW施行法自101年1月1日施行,各級政府機關依該法規定應於3年內檢視所管法規是否符合CEDAW,目前已檢視3萬多筆的法規及行政措施。此外,依該法規定,我國應於102年完成CEDAW第2次國家報告,透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之規劃與協調及各部會的努力合作,現已完成國家報告初稿,該處更邀請民間婦女及性別團體召開11場次座談會及公聽會。江院長聽取報告時,除感謝性平會委員的參與及指導,並指示務必如期完成法規檢視及撰寫國家報告等相關工作,性平會將配合於102年11月召開臨時會議研商,俾於今(102)年底前完成我國CEDAW第2次國家報告。
我國為與國際接軌,自94年開始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行政院各部會均積極推動,本次會議即通過未來4年(103至106年)的實施計畫,該計畫特別強調將性別平等之理念、CEDAW之內涵融入各部會之施政中,推進性別之實質平等。此外,透過外交部、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及相關部會的協助,我國婦女團體組團參加今年3月間在美國紐約市召開的CSW會議及非政府組織周邊會議,並積極與各國分享我國推動性別暴力防治之經驗,江院長亦對參與會議的委員及民間團體表達感謝。
聯合國為呼籲各國應投資女孩、重視女孩人權,將10月11日指定為國際女孩日,我國為響應國際,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針對促進我國女孩在身心健康、教育文化、人身安全、媒體與傳統禮俗等各項層面之權益,規劃有「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內政部也將每年10月11日訂為「臺灣女孩日」,江院長聽取報告時,請相關部會響應聯合國2013年(民國102年)國際女孩日主題「女孩教育之革新」,積極投資及培養女孩之潛能及領導力,共同努力促進我國女孩權益,以及強化對國人之宣導,並將我國工作成果推向國際。
本次會議中,許多民間委員特別關切派遣勞工職場人身安全保障及代理孕母法案等重要議題,江院長除指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及相關部會儘速研擬相關對策,以保障派遣勞工權益;並指示衛生福利部於代理孕母法案研擬及修正之過程中,公開相關資訊、廣蒐各界意見,尤其要重視性別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