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代中期以來,世界各主要國家就先後進行年金制度的改革。有些國家是在制度內做緊縮調整,像是延後退休年齡,降低給付等;有的則是做結構性制度的變動,像是逐步轉向確定提撥制等。這些改變不外乎是為了健全年金機制的財務結構,進而提供國民更妥善的安排與保障。反觀在過去二十年,我國因為不同職業、身分別的年金制度各自分立,又互為比附援用,導致臺灣年金制度設計偏離專業,加上人口老化,所以財務狀況格外引發國人關注。面對這些長年累積存在的種種問題,台灣改革的起步雖然較遲,但也必須像世界各國一樣嚴肅面對,審慎處理。
針對這個問題,行政院在民國97年6月就已指示經建會積極規劃老年經濟安全,並在98年11月經建會成立了「年金制度改革規劃專案小組」,從民國99年到101年經建會除研究外,共召開6次小組會議。但因今年10月9日一篇媒體報導勞保基金將提早破產而引發社會不安,所以我在10月12日於立法院接受總質詢時就做出承諾,行政院會在既有基礎上於三個月內,也就是1月中旬,針對勞保提出改革方案,並就其他相關年金做出改革方向的建議。因此,我將相關工作提升至院級,成立「年金制度改革小組」並責成副院長江宜樺擔任召集人。這次改革的原則,行政院的基本立場很簡單就是要兼顧「財務健全、社會公平、世代包容、務實穩健」的原則,在解決問題的同時,不要再製造新的問題。
最近這段時間我一直在反覆思考台灣整體的氛圍,在相關問題的討論上,我們期望見到理性,務實,客觀的討論,而不願看到偏執、妒恨和敵視的情緒。我們最不願意看到不同世代、職業和身份的人民彼此間無謂的對立,讓周遭的親友陷入不安和矛盾,甚至使台灣社會被撕裂,淪於空轉和內耗。所以我與院內同仁多次討論過後,也向總統報告,希望透過討論過程的擴大參與,讓議題聚焦,並讓不同身分、立場、黨派和各類相關的學者專家都能彼此理性的對話並且形成共識。
因此,行政院「年金制度改革小組」擬定兩階段的工作進程。除了每週依規劃主題密集開會外,也將邀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團體舉行座談,請教立法院朝野黨團建言,並與考試院就共同關心的問題舉辦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完成階段性的制度改革方案,再啟動修法程序,爭取立法院的支持。
我們希望,此次改革不僅可以建構一個永續穩定的年金制度,同時也讓台灣形成共識的過程能更成熟更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