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會銜函送有關「我國於完成『資訊科技協定(ITA)』擴大之國內程序後,將通知WTO秘書處修改我國1994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由於完成ITA,讓我國相關資訊產品在國際具有相當競爭力,此表修正通過後,帶來900億美元的公平競爭機會,對於當前推動經濟是非常重要的助力。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經濟部盡全力與立法院委員溝通,早日完成審議程序。
經濟部、財政部與外交部會銜對該案說明如下:
一、ITA擴大談判自2012年5月展開,歷經3年半談判至2015年12月WTO部長會議完成,參與成員包括我國、歐盟、美國、日本、中國大陸等共24個。
二、經濟部於談判期間組成談判團隊,與我常駐WTO代表團密切合作,共同為我業者爭取最大利益;談判過程中,該部亦持續諮詢產業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意見,俾確保談判內容符合我國業者需求及經貿利益。
三、2015年7月ITA擴大談判成員就201項HS 6位碼產品清單範圍達成共識後發布「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宣言」(下稱「貿易宣言」);同年12月16日於肯亞奈洛比舉行ITA擴大記者會宣布完成談判,發布「資訊科技產品貿易擴大部長宣言」,並將上述「貿易宣言」納為其附件。
四、ITA擴大201項產品全球貿易值每年約1.3兆美元(約占當今全球貿易總額10%),我國對全球出口值約900億美元,進出口關稅淨利益約8.2億美元,其中136項產品為我具出口利益產品。在201項HS 6位碼產品下,我共提列HS 8位碼357項產品,其中227項預定於2016年7月1日立即降稅為零,120項產品分3年4次平均降稅,另有10項分5年(至2021年)降稅完畢。有關涉及修訂海關進口稅則部分,財政部已併本案及其他降稅案,另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五、「貿易宣言」第6點提及,各成員應於完成國內程序後,依1980年3月26日通過之「關稅減讓表修改及改正程序」提交其核可關稅減讓表,以修改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查我國於2002年加入WTO時,已提交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爰本次提交ITA擴大核可關稅減讓表,將修改我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係屬條約修正行為,擬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俾於完成國內法定程序後,據以提交WTO修改我國之關稅減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