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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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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臨時院會通過「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案」

日期:97-12-08

行政院今(8)日上午召開臨時院會,通過「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案」,並於今日中午前函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發放消費券的構想,已獲得社會各界的肯定及支持,並盼帶動消費券風潮,希望相關部會務必縝密規劃,發揮政策的最大效益。

主計處指出,本次特別預算在歲出部份共計編列新台幣857.02億元,其中消費券給付價額編列837.36億元,係按2,326萬人,每人發放3,600元計算;至於消費券印製、發放及兌付等相關作業經費編列19.66億元,內含消費券及封袋印製經費2.87億元、媒體宣導經費2千8百萬元、消費券發放所需相關經費8.01億元、消費券兌付手續費8.37億元及辦理諮詢平台經費1千3百萬元。至於財源籌措部分,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主計處強調,本特別預算案依照上周五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有關規定編列,立法院另通過附帶決議「消費券發放相關業務之行政成本,總共不能超過特別預算3%」,本特別預算案所列行政成本19.66億元,占857.02億元的2.29%,小於附帶決議所提的3%。

劉院長表示,立法院已於上周五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除對立法院支持行政院發放消費券的政策表達感謝外,本項特別預算案於今日中午11:30以前函送立法院,並請主計處、財政部等單位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及立法委員溝通,希望特別預算能獲立法院儘速通過。

劉院長指出,為避免發放消費券政策的實際成果與預期效益產生落差,相關的細部作業,請經建會、內政部、財政部等有關機關務必縝密規劃,密切配合,力求發揮最大的政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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