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6)日通過財政部所提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預計將現行綜合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殘障特別扣除額額度適度提高,未來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將由「每戶」改為「每人」為限計算。行政院長劉兆玄表示,這項改革將可普遍減輕全民租稅負擔,增加消費能力,有助改善所得分配,增進租稅公平,請財政部儘速研提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審查並核轉立法院審議。
劉院長指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可使全民普遍減輕租稅負擔(預計360萬戶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受益),增加消費能力,誘發及增裕稅收,並有助改善所得分配,增進租稅公平。
財政部表示,為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受薪階級及弱勢團體的租稅負擔,綜合所得稅扣除額改革方案中標準扣除額的額度,個人由現行46,000元提高至60,000元,有配偶者由現行92,000元提高至120,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現行78,000元與77,000元提高至100,000元。另外,在高等教育日漸普及,且高等教育學費標準日漸提高之情形下,為適度減輕納稅義務人之租稅負擔,將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由現行「每戶」扣除25,000元,修正為按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人數「每人」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