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按鈕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行動版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常見問題集
兒童
EN
全站搜尋
全站搜尋
認識行政院
組織與職掌
院長
副院長
政務委員
秘書長、發言人
部會首長
副秘書長
歷任政府首長
建築及史料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
即時新聞澄清
部會新聞
行政院會議
首長行程
質詢案件查詢系統
行政院公報
RSS頻道服務
政策與計畫
施政方針與報告
院會議案
重要政策
政策櫥窗
重要施政成果
行動創新執政一週年成果
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資訊與服務
國情簡介
法規服務
訴願服務
消費者保護
食品安全
能源及減碳
人權資訊
廉政園地
公益資源(限公部門)
行政事務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開放資料集
下載區
便民服務
消費爭議申訴調解
寫信給院長
性別平等信箱
訴願案件查詢
訴願案陳述意見及言詞辯論
申請參觀行政院
檔案服務專區
任務編組
社群與多媒體
中華民國行政院臉書
影音快遞
行政院政策影音站
行政院影音新聞
行政院開麥啦
相關連結
線上申辦
行動化服務
公共討論區
統計資訊網
本院子網站及主題專區
網站導覽
常見問題
雙語詞彙
聯絡我們
兒童版
電腦版
公共政策參與
行政院開麥啦
寫信給院長
行政院FB
首頁
新聞與公告
本院新聞
本院新聞
Facebook分享
line分享
X分享
列印本頁
:::
行政院會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18條之1修正草案
日期:102-05-02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18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該修正草案內容要點如下:
一、 增訂公司或商業之負責人、代表人、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 因執行業務而犯刑法妨害風化罪章、妨害自由罪章、妨害秘密罪章或犯人口販運防制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得處該公司或商業勒令歇業。(第1 項)
二、 增訂上開情形,其他法律已有勒令歇業規定者,從其規定。(第2 項)
最新新聞
金質工班協助嘉義臺南 災區重建注入新動能
114-08-08
政院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 加速推動災區各項復原重建工作
114-08-07
卓揆:全力推動「國家消除C肝政策綱領」 盼2025年底提前達成世衛2030年前消除C肝目標
114-08-07
因應美國對等關稅 政府持續與美磋商並「移緩濟急」先啟動產業支持
114-08-06
院長行程
視察台20線79k道路修復情形
視察臺南市柳營區災區房屋修繕重建情形
重要政策
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建構循環型社會
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
部會新聞
僑青首登東沙島!「2025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啟航
二度獲臺北市友善育兒事業獎 台電推教保中心做爸媽神隊友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