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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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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職業學校法」及「高級中學法」廢止案

日期:103-09-04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會今(4)日通過「職業學校法」及「高級中學法」廢止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教育部表示,「高級中等教育法」已於102年7月10日公布,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由於「高級中等教育法」、「職業學校法」、「高級中學法」係屬同一事項之新、舊法規,因此提出「職業學校法」及「高級中學法」廢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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