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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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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統一海難救災事權 發揮救難最大能量與綜效

日期:105-05-10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今(10)日召開「德翔臺北輪擱淺案應變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專案小組召集人許俊逸政務委員在聽取相關部會報告後表示,針對此事件的應變機制,相關部會分別成立海難災害應變小組與油污染現地應變中心。為統一災害防救事權,今後海難災害及其肇致的海洋污染事件,在不修法的原則下,請環保署及交通部修正相關緊急應變機制,由交通部統籌指揮,調度資源並運用各相關部會專業,以期發揮救災救難最大能量與綜效。

有關政府介入海難事件緊急處理應變機制所衍生的費用,許政委責請交通部協調保險公司先行墊付,或由「航港建設基金」先行墊支再向船東公司求償歸墊,若有不足,則報請主計單位個案處理。

許政委指出,德翔臺北貨輪第三貨艙殘油抽除與岸際油污清理等已完成,專案小組與現場應變中心已達成階段性任務,俟張善政院長明(11)日視察後即予解散,部分未完成事項,請各業管部會持續列管,積極辦理儘速完成;針對船體移除作業,許政委責請交通部務必督促船東公司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否則不排除以「海洋污染防治法」加重處罰。

環保署表示,經現場勘察,大部分地區已完成油污染清除作業,大致符合岸際清理目標;僅十八王公橋、啡木屋至聖安宮間等3區域合計約30公尺,需補強岸際油污清理與改善,已要求船東於今日完成改善。

至於漁業損失部分,農委會表示,該會已與新北市政府及當地漁會合作,協助漁民向船東公司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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