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8)日主持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28次會議時表示,為加強災害防救工作之推動及執行,落實督導考核機制,今年6月18日起至10月25日止,由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協同相關部會,進行102年度全國22縣市災害防救業務訪評,感謝得獎縣市在災防工作上優異的表現與辛苦的付出。
江院長在會報中頒獎表揚102年災害防救業務訪評績優縣市,獲獎的縣市政府包括(名次依序):甲組(直轄市及準直轄市):新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乙組(50萬人口以上):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彰化縣政府;丙組(50萬人口以下):宜蘭縣政府、新竹市政府、嘉義市政府;丁組(離島):金門縣政府。
江院長表示,上月海燕颱風在菲律賓造成極為嚴重的人命與財產損失,足見近年氣候變遷引致的極端天氣,造成的天災常超越以往,而防災工作更不可有一刻鬆懈。今年汛期雖已結束,希望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繼續秉持努力不懈的精神,檢討今年放眼來年,確實做好各項防災措施,以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江院長並感謝會報委員們一年來在災害防救工作上的辛勞付出。
江院長在聽取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103年災害防救演習綱要計畫(草案)及102年災害防救業務訪評成果」報告後表示,年度災害防救演習的辦理,是中央及地方推動災防工作的重要事項,請災害防救辦公室及各主、協辦部會全力協助地方政府落實演習整備及業務推動工作,尤其應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擴大民眾參與層面,後續工作仍應依計畫期程持續推動。此外,針對102年災害防救業務訪評成果中部分成績落後的縣市,應就相關缺失予以檢討改進。
江院長在聽取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莫拉克中部、東部災區潛在大規模崩塌地區調查成果」報告後表示,此調查對於政府防減災規劃與國土保育,提供重要的政策資訊,後續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持續結合產、官、學各界進一步釐清大規模崩塌機制,並規劃短、中、長期各項工作,循年度及中長程施政計畫作業程序辦理,以落實應用。
江院長在聽取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的「住宅地震保險制度運作概況及實施成效」報告後表示,推動住宅地震保險,有助於分散強震災後的政府財務風險,並讓民眾於災後快速獲得房屋損毀的理賠保障,目前投保率為三成,已具初步成效,請持續加強辦理,並請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持續研議其他先進國家的天災保險制度並強化經驗交流,以提供政府規劃相關巨災財務風險分攤制度參考。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28次會議也通過臺中市、新竹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備查案。此外,本次會報同意修正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將會報召開時間修改為每六個月一次,原則上配合汛期於每年5月及11月召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