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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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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揆:呼籲全體國民配合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共同打造清新無菸的環境

日期:97-12-11

為促進國人健康及提升生活環境品質,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於98年1月11日正式實施。行政院長劉兆玄今(11)日在行政院院會就「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與推動情形」案指示,請行政院衛生署做好菸害防制法新規定的各項整備工作,並持續加強宣導,協調所有的事業單位做好準備,儘早撤除室內吸菸室,於職場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請提供國人多元的戒菸協助與諮詢服務,呼籲全體國人共同配合。劉院長說,各相關機關及所屬單位、學校應積極配合新規定辦理,並協助宣導,以共同打造清新無菸的工作及學習環境。


新規定實施後,高中職以下學校、醫療機構室內、外全面禁菸,政府機關、3人以上共用之室內辦公室全面禁菸,餐廳、旅館、商場等等場所,除吸菸室外不得吸菸,在禁菸場所吸菸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禁菸場所未設置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另全面禁止菸品廣告、增加菸品健康警示圖文標示等。

行政院衛生署並已設置申訴、諮詢及檢舉專線:0800-531-531,以及戒菸專線0800-63-63-63,呼籲全體國人共同配合,也希望全國家庭響應成為「無菸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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