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3)日通過衛生署所提「醫療法」第82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陳院長指出,本修正案經張政務委員善政、羅政務委員瑩雪及衛生署、法務部的審查後,整理得相當完善,十分感謝同仁的努力。
陳院長並表示,他今天看到台北醫學大學李祖德董事長的投書,值得參考。李董事長在投書中表示,本修正條文是對醫療人員展現極大的善意,並呼籲醫界拋開「專業的傲慢」及藉此機會發動自律、提升醫療品質、建立各種防錯機制減少醫療過失的產生,給予社會大眾具體落實的回饋與保證,以回應社會大眾對醫事人員免除刑事訴追的寬容,該投書最後並呼籲醫界能結合民眾的支持與醫界的自律,共同建立穩定友善的醫療環境,以創造醫病雙贏的局面。
陳院長並表示,此投書充分表現互相包容的概念,是目前社會最欠缺及需要的。陳院長指示衛生署對他的呼籲提出回應,使得社會及醫病關係更和諧。
衛生署表示,由於醫療行為具有不確定性與極限性,醫事人員於執行醫療業務過程中,造成病患死亡或傷害結果時,就其應負之刑事責任應有具體之規範,以符合刑責明確化原則,並使醫事人員執行相關醫療業務時,得有遵循之標準,以避免因憚於刑責而衍生防禦性醫療或醫病關係之對立,爰擬具「醫療法」第82條之1修正草案。
本修正案要點如下:
一、明定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以故意或違反必要之注意義務且偏離醫療常規致病人死傷者為限,負刑事責任。但屬於醫療上可容許之風險,不罰。
二、明定認定違反注意義務之判斷標準,應以該醫療領域當時當地之醫療水準、醫療設施及客觀情況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