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江院長聽取「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修正版)」報告

日期:102-12-19
資料來源:發言人辦公室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9)日在行政院會聽取經建會「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修正版)」報告後表示,示範區草案已做了更大幅度的鬆綁,不僅將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專業服務業納入先行先試範圍,同時也將教育創新列為示範重點之一,希望透過法規鬆綁及制度創新,營造我國對外洽簽國際經貿協定的條件,促進產業轉型及經濟成長,此為我國接軌國際、再創經濟動能的重要工作,相關部會務必全力推動。

江院長指出,示範區為我國因應世界區域整合趨勢所推出的重要方案,尤其針對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的發展態勢,必須加速進行我國自由化和國際化的準備。第一階段示範區已於今年8月啟動,該階段不必修法,僅更改行政命令鬆綁規定即可,第二階段涉及法源確立,由經建會及相關部會研擬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待條例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第二階段才算正式展開。

江院長表示,配合示範區規劃方案的修正,請經建會會同相關機關,儘速修訂「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一階段推動計畫」,於一個月內報院核定。另各界及立法委員皆十分關心示範區特別條例的進度及內容,請經建會依最新規劃方案,儘速將修正後的草案提報下週行政院會,待院會通過後,經建會等相關部會需積極展開與立法院各相關委員會的溝通工作。

江院長強調,由於示範區規劃方案十分重要,因此特別請毛副院長召集的專案推動小組,以行政院發言人辦公室做為幕僚,針對立法院、媒體、產學界、地方政府等進行宣導工作,希望所有關心示範區的人士皆能獲得充分訊息,包括僑界、對岸人士及外館。未來幾個月,他也將親自出席宣導活動,讓國內外及社會各界清楚知道示範區所代表的意義及招商重點。

江院長並說,未來我國示範區不排除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其他先行先試自由貿易、自由經濟的地方,進行對接及產業合作。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