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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導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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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1-18    資料來源:資訊處

為提供民眾公平公開獲得政府資訊權利,本院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提供本院為民服務公開政府資訊單一窗口,彙整:

    1. 於本院網站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連結以及目錄,方便民眾瀏覽;
    2. 並提供政府資訊公開法問答集,協助民眾掌握個人權益;
    3. 申請政府資訊作業資訊相關規費標準。

如果您對政府資訊公開法並不熟悉,建議您先閱讀「政府資訊公開法問答集」,瞭解您的權益。

本院政府資訊公開服務的範圍

本服務園地為便利民眾取得政府資訊,雙管齊下:除規定民眾依法可向政府申請提供,並規定政府機關主動公開之資訊範圍。

首先,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政府必須主動適時公開的資訊內容,以免這些與民眾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過時,影響民眾權益。這些主動公開資訊多半會以政府網站、政府公報、記者會、說明會等形式或其他公開陳列方式提供。本院以網站為公開管道之一,彙整本院主動公開資訊連結如下,另配合公開陳列等方式進行。

其次,如不在主動公開範圍之資訊,只要不違反國家機密、民眾個人權益,均可書面向政府申請提供,各政府機關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訂定相關的服務申辦程序,民眾按規定提出申請即可。

如何取得本院主動公開資訊?

本院網站為提供政府資訊管道之一,提供之資訊較「政府資訊公開法」羅列的主動公開項目更為豐富多元,建議您可依據本院網站瀏覽架構,定期瀏覽本院網站所提供之即時資訊。

另本院為方便民眾從政府資訊公開角度瀏覽資訊內容,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明訂之「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彙整本院網站相關連結如下: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項目 說明 本院網站內容連結 相關政府網站連結
一、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依據現行政府機關規定,條約、法律與中央法規等,皆由政府公報制度與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彙整 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 (含法案動態、連結至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規資料庫等)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國發會)
全國法規資料庫:含中央法規、行政規則及條約(法務部)
二、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訂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裁量基準與函釋應於公報發佈。本院無該類內容,裁量基準與函釋多由各部會訂頒 本院無該類內容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國發會)
三、政府機關之組織、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均於網站公布 認識行政院>組織與執掌

寫信給院長
五、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 施政計畫與研究報告均有現行公開機制,由專責機關彙整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施政計畫、業務統計與研究報告

政策與計畫>施政方針與報告

新聞與公告>院會決議

相關連結>統計資訊網
行政院各部會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國發會)
行政院各部會中長程計畫(國發會)
業務統計發布表 (主計總處)
政府研究資訊系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
政府出版資料回應網公務出國報告專區(國發會)
六、預算與決算書 預算書由本院提供,決算為主計處業務執掌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預算與決算 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簡介(主計總處)
中央政府總決算(主計總處)
七、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請願訴願
資訊與服務>訴願服務
八、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書面契約擬於本院公開陳列室陳列 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共工程委員會)
九、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本院目前尚無支付與接受補助
十、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本院非合議制機關,故無該類資訊

除上表所整理之本院主動公開資訊連結,您還可透過下列管到取得政府資訊:

          您亦可透過本院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瀏覽主動公開資訊內容;
          本院之檔案服務,方便民眾申請閱覽與抄錄複製檔案,請至本院便民服務>檔案服務說明瀏覽相關應用須知;
          此外,政府出版品為政府資訊公布主要管道之一,請參考「政府出版資訊回應網」。

如何申請本院政府資訊?

請填寫政府資訊申請書,郵寄至本院由專人為您處理。並建議您可優先應用本院網站,本院政府資訊公開服務導覽、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及檔案服務等政府公開資訊服務,以縮短您取得政府資訊之作業時間,歡迎您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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