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5)日由「綠能低碳推動會」召集人葉欣誠政務委員主持105年度第1次委員會議,會中通過能源、工業、運輸、農業、住商等五大部門1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以回到101至103年的平均排碳量為目標,並分別由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與內政部等部會負責,力求達到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承諾,以符合我國向國際社會宣告的「國家自訂預期貢獻」(INDC)路線圖與去(104)年7月公布實施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減量相關規範。
行政院表示,今天會中除由經濟部提出綠色能源產業躍升計畫推動成果及「綠能低碳推動會」運作機制規劃的相關報告外,並由環保署提出「國家綠能低碳總行動方案」推動規劃及105年度工作計畫,會中最重要的決議是通過105年各部門減碳目標。環保署依據「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將在今年年底透過法制程序公布105~109年的排放目標,在法制程序完成前,「綠能低碳推動會」於今日先訂出各部門105年目標值,作為各部會努力的依據。
行政院進一步說明,以往隨著經濟與社會的發展,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都是呈現逐年成長的趨勢,而依照行政院去年9月公布的「國家自訂預期貢獻」(INDC)路線圖,假設我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於去年達到最高點,今日「綠能低碳推動會」所通過的1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以回到101至103年的平均排碳量,即2億5,104萬噸為目標;且未來並將逐年遞減,以符合「國家自主減量貢獻」(INDC)路線規劃。在各部門平均溫室氣體排放量占比方面,分別為能源部門占總排放量的10.53%,工業部門占總排放量的48.76%,運輸部門占總排放量的14.18%,農業部門占總排放量的1.08%,住商部門占總排放量的25.44%。
葉政委兼召集人在會中指出,以往在「綠能低碳推動會」機制中,都是由各部會提出減碳計畫,但並未確實將實質排放量列為管制考核的直接項目,但我國已於去年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行政院也於去年9月公布,並在不同場合向國際社會宣告「國家自主減量貢獻」(INDC),代表溫室氣體減量在我國已經法制化。
行政院指出,去年12月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次締約國大會」(COP21)通過了「巴黎協定」,是氣候變遷議題歷史性的里程碑。我國雖非締約國,但作為地球村的一員,臺灣也必須對溫室氣體減量做出貢獻。因此我國於去年由立法院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定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的總目標為13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9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的50%以下。另外我國也在去年11月提出INDCs,要讓11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現況發展趨勢(BAU)減少50%。為了達成以上目標,政府已開始致力推動低碳能源的使用與發展,並推動產業結構調整,以落實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實現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承諾。另外政府在推動過程中也將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務必要將溫室氣體減量過程對整體社會的衝擊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