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本院新聞

:::
政院:推動最有利標 營造公平合理的公共建設環境

日期:105-06-15
資料來源:新聞傳播處

行政院今(1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公共工程採購最有利標相關事宜。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宏謀表示,為積極改善國內營建環境,考量國內一些重大公共工程常以最低標決標,造成履約不足能力的廠商搶標得標,因而在履約施工階段,發生進度嚴重落後、品質不良、爭議持續不斷,嚴重影響國家預期建設目標。未來行政院工程會將加速改革工程採購決標方式,鼓勵工程採購機關靈活善用採購策略,重大工程建設採用最有利標評選優良廠商。

吳政委表示,為鼓勵全國各工程採購機關以最有利標選出優質有能力履約廠商,工程會正在研擬未來採購程序需採取相關配套作法,例如各機關對採購需求、採購策略包括招決標方式、履約規範及標準、估驗計價付款等,均應於公告招標前於機關內部完成審查,機關以共識決定代替以往由承辦公務員個人的判斷取捨;評選委員名單事先於招標文件公告,全部透明公開,杜絕黑箱作業、委員名單外洩等不必要爭議,亦可讓採購機關慎選委員,委員也會比較注意維護自己的聲譽。此外,要求機關加強採購需求的審查,也會大量減少廠商得標後因機關調整改變履約內容的諸多爭議。

吳政委指出,現行採用最有利標適法性沒有問題,但需承辦人員分析簽報,未來會統一要求納入招標前機關採購審議,以機關合議代替承辦個人判斷取捨,如此也可讓採購機關瞭解採購案件生命週期,減少不必要爭議。

吳政委並指出,發生重大工安廠商的資訊揭露,也可以列為機關採購評選的重要參考,對於機關採最低標案件亦將加強抽查稽核。以上各種配套輔導策略,目的是扭轉改善現行國內各工程機關保守心態,也期待優良廠商對國家建設有更多的參與機會,共同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吳政委強調,工程會希望未來營造一個更公平、合理的公共建設環境,提升營建工程品質及相關產業國內外的競爭力。(撰稿:曾涵副,電話:02-23410648)
  • 政院:推動最有利標 營造公平合理的公共建設環境  共2張
  • 政院:推動最有利標 營造公平合理的公共建設環境  共2張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