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建構安全健康之勞動環境是國家永續發展目標之一,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各項職場防災措施,其職業災害已呈現下降趨勢。惟為因應國際發展趨勢、國內產業現況及近期數起職場霸凌事件,政府再推動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期透過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完善霸凌防治、提高罰鍰上限額度等重點進行調整,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使我國職場安全衛生邁入新的里程碑。
二、 修法重點
■ 強化源頭防災:要求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業主在交付規劃工程階段時,應先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及編列安全衛生費用。如果業主將工程分交付不同廠商施作,須指定其中一廠商統合管理責任,各級承攬人均應配合辦理管理防災措施。
■ 完善職場霸凌防治:增訂「職場霸凌」專章,除明確定義職場霸凌、要求事業單位訂定防治措施,當雇主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時,須立即採取有效適當措施外,並規範明確之通報。另與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政府機關公務人員部分調和相關程序規範,確保每位員工都受到保障。
■ 提高罰鍰上限額度:提高罰鍰上限額度,且經裁罰者均應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職業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以強化公眾監督,督促事業單位落實防災責任。
三、 結語
廣大勞工夥伴是國家生產力的來源,也是經濟發展最主要的動力。政府守護勞權的腳步從未停歇,本次修法即是以工安預防全面化及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化為重點,希望引導企業重視且落實各項安全衛生預防工作,讓人人享有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進而在建構優質勞動力的條件下,促進企業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