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政府為將經濟成長與全民共享,除連年增加基本工資、為育兒家庭增加津貼、推出大規模減稅外,自111年7月起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放寬申請資格,並擴大戶數,從12萬戶大幅增加至50萬戶,照顧全國近6成租屋民眾,並同步調升補貼金額,全面減輕年輕人、新婚、育兒及弱勢家庭租屋負擔,是歷來預算規模最大、照顧戶數最多、適用對象資格最寬與補助加碼最優惠的住宅政策。
為擴大照顧,於112年7月3日續辦租金補貼2.0,推動多項簡政便民精進措施,如放寬年滿18歲以上的學生族及租屋民眾申請、隨到隨辦、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等。現為如期、如數達成賴總統宣示「8年百萬租屋家庭支持計畫」的目標(於121年直接興建社會住宅25萬戶、包租代管25萬戶、租金補貼50萬戶),原4年(111-114年)專案補貼將延長至115年。此外,112-113年度提出申請且符合資格者,中央將全數補貼,且114年再擴大租金補貼戶數至75萬戶,同時簡化申請流程,由地方政府主責審查,中央負責撥款,進一步落實對全國租屋族的照顧。
二、推動成果(至113年7月底止)
計受理逾80萬戶,核定補助達60.7萬餘戶,顯示補貼覆蓋率持續擴大。經統計,核定戶中逾5成是單身青年,2成是新婚及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3成是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
三、專案內容
■ 放寬申請資格
租金補貼門檻由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在各地最低生活費金額2.5倍以下,放寬為3倍以下。另所承租之住宅從限合法住宅,放寬為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承租戶也可申請。
■ 補貼金額
對於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個人或家庭,提供每戶每月2,000-8,000元。
■ 加碼補貼
下列4類對象另可享有租金補貼加碼1.2-1.8倍,具有多重加碼資格者,可擇優適用:
1. 未達40歲單身青年—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
2. 結婚2年內新婚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3倍。
3.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原本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均統一補貼4,000元,現則按生育人數提高補貼金額,育有1人提高至1.4倍、2人1.6倍、3人1.8倍,亦即每增加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增加0.2倍,以此類推。
4. 經濟或社會弱勢—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社會弱勢(身心障礙者∕原住民∕65歲以上∕其餘《住宅法》第4條社會弱勢身分)家庭,則提高至1.2倍。
■ 申請程序更簡便
新戶可透過網路申請,舊戶則由系統直接帶入資料免申請。
四、配套措施
■ 房東同享優惠:為鼓勵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若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即可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讓房東房客雙優惠。
■ 全面照顧校內外租屋:自111年9月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提高至每人每月2,400-3,600元,並放寬申請限制,讓已申請內政部專案租金補貼的弱勢家庭,其子女如因就讀大專校院在外租屋,亦可同時申請。此外,自113年2月起推動「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每學期補貼每名入住學生5,000元,針對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之住宿生,補貼額度則以每名每學期7,000元為原則。
五、結語
居住是基本人權,也是公平正義的一環。為建構多元且完整的支持體系,政府除擴大辦理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外,亦將持續推動社會住宅興建、公益出租人、包租代管及房東稅賦減免等配套措施,穩健落實居住正義,營造安心成家的環境,讓青年敢婚、願生、樂養。